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9-3003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退還地政規費作業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8 年 06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登字第1086013897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108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