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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3-02-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11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財產字第108300732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辦理財產管理業務人員獎懲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財產管理業務人員獎懲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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