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2-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5 年 12 月 16 日
中華民國85年12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5)北市教四字第85270422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條文 (原名稱:台北市立社會教育館技藝研習班師資遴聘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藝能研習班師資遴聘要點)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