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7-03-1001
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非現行版本
自治條例
民國 90 年 05 月 31 日
中華民國90年5月31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90055373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