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捷運類
大眾捷運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3 年 05 月 12 日
中華民國93年5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91471號令修正公布第5、7、7-1、13~15、19、25、45、50、50-1、52、53條條文;並增訂第13-1、45-1~45-3條條文
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47條第2項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93年7月1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