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2-05-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89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89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89)府法三字第89001640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條 (原名稱:臺北市垃圾焚化廠回饋地 方實施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垃圾焚化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