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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4-02-2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0 年 04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四字第100116138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0點;並溯自99年3月17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員工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4月11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09932004200號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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