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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勞動類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
中華民國97年5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09700058181號令修正公布第2、4、6、10~12、16~18、2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11條第2項第2款所列屬「中央健康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管轄 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3條第1項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第11條第2項第2款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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