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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0-04-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1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5)北市警管字第105301297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緊急應變小組執行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執行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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