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06-3012
臺北市徵收溫泉取用費取用量計算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9 年 02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9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產業公字第09930066400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