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0-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8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3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北市教特字第103388820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6點條文;並自103年9月2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中高職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作業要點)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