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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2-05-203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2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考字第1003084390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公務員申請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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