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0-02-3001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場地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01年7月5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北市訓一字第101304321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條;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