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0-02-3002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場地使用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9 年 11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訓總字第1093006642號令修正發布第2、3、5、6、8點條文;並自109年1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