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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08-203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6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終字第114307529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5~8點條文;並自114年6月26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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