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1-2037
臺北小巨蛋一般檔期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09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6)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6303610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3點條文;並自106年9月1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小巨蛋檔期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小巨蛋一般檔期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