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1-2038
臺北市無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05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8)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83017134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3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及民俗審議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及民俗審議會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