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4-3012
臺北市低收入戶十八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作業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助字第10448268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5年1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一百零四年度低收入戶十八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計畫;新名稱:臺北市低收入戶十八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