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5-3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8 年 06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3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8302388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7點;並溯自107年2月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保存維護計畫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