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8-04-3017
臺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臨時工工作獎勵金發放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1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助字第10630017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6年2月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