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4-3060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展覽場地申請審查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8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藝推字第106302664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106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