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7-04-3002
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89 年 09 月 27 日
中華民國89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89)北市訴午字第8920765000號函修正發布第4~6點條文;刪除第12點條文;並自89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