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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通用類
公證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7 年 04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7年4月24日司法院院台廳民三字第0970008516號令修正發布第9、10、17、49、60~64、66、80、97條條文及附式六;其中第9、10、17、49、64、66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第60~63、80條條文自97年5月23日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97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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