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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社會類
少年事件處理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2201號令修正公布第3、3-1、17~19、26、26-2、29、38、42、43、49、52、54、55-2、55-3、58、61、64-2、67、71、82、83-1、83-3、84、86、87條條文;增訂3-2~3-4條條文;並刪除第72、85-1條條文;除第18條第2項至第7項自112年7月1日施行;第42條第1項第3款關於交付安置於適當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輔導部分及刪除之第85-1條自公布一年後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8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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