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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役政類
替代役實施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6年1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09751號令修正公布第3~5、7、8、11、13、16~18、20、24、25、53、55、56、60、61條條文;增訂第5-1~5-3、6-1、18-1、26-1、55-2、55-3、60-1、60-2條條文;並刪除第26條條文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41條第1款所列屬「中央健康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管轄
自第 1 條至第 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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