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社會類
家庭暴力防治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251號令修正公布第2、4~6、8、11、14~17、19、20、31、32、34、36、37、38、42、48~50、58、59、60條條文;並增訂第30-1、34-1、36-1、36-2、50-1、58-1、61-1、63-1條條文;除第63-1條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66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