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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6-302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地用字第10132858500號函修正第2、5、8、10、12~15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施行(由財政局改列地政局列管)
自第 1 條至第 18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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