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3-04-3003
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03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7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府財管字第107301642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07年4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新名稱: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