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3-3001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1 年 09 月 30 日
中華民國91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91)北市地一字第09132707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
(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