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3-3001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3 年 07 月 02 日
中華民國93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北市地一字第09332008901號函修正發布第2、4點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