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3-3001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實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7 年 11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07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登字第1076019045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並自107年11月1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