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2-2002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圖訂正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1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1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籍字第10130135600號函修正全文2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藍晒圖重新繪製及訂正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圖訂正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