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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04-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00 年 11 月 10 日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3877800號令修正公布第10~12、15、19、23、24、27、28條條文;刪除第22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第16條條文自109年7月31日起失效
自第 1 條至第 28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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