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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民政類
鄉鎮市調解條例 非現行版本
民國 85 年 01 月 17 日
中華民國85年1月17日總統(85)華總字第8500008760號令修正公布第2、3、6、8、11、14、16、18、22、25、30、32條條文;並增訂第3-1條
自第 1 條至第 33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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