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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交通類
民國 108 年 04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7121號令修正公布第35、37、45、67、73、85-2、87條條文;增訂第35-1、35-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80091072號令發布第37、87條條文,定自108年6月1日施行;第35、35-2、45、73、85-2條及第67條第1~4、7、8項條文,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第35-1條及第67條第5、6項條文,定自109年3月1日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9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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