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2-3005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鑑界複丈申請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8 年 11 月 27 日
中華民國98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北市地籍字第09833231400號函修正全文6點;並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