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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社會類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6751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條文;並增訂第33-1、33-2、90-2條條文;除第33-2條自公布後二年施行,第90-2條第1項自公布後三年施行,第90-2條第2項自公布後五年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118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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