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4-10-3006
臺北市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0 年 04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產業動字第100706058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並自100年6月1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寵物業許可證申請須知;新名稱:臺北市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