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0-02-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04)北市兵替字第10430887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6點條文;並自104年6月2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家庭因素服公共行政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家庭因素役男服勤管理訪視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