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財政及主計類
酒類衛生標準(93.06.29訂定)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中華民國95年5月17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09503507341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50403402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5條;並自發布日施行。但95年5月17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第一款關於葡萄酒之含量規定,自修正發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