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5-2002
臺北市藝文組織譽揚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3 月 28 日
中華民國94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4)北市文化三字第09430124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藝文組織褒揚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藝文組織譽揚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