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4-3037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城市舞台藝文團隊駐館計畫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08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5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5316275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溯及自104年11月6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藝文團隊駐館計畫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城市舞台藝文團隊駐館計畫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