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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3-13-3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3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1年3月19日臺北市政府(101)府都建字第101611112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 (原名稱: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居家用戶申請接水接電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處理要點)
自第 1 條至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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