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2-05-4004
臺北市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收費標準
非現行版本
自治規則
民國 98 年 06 月 04 日
中華民國98年6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834586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