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1-04-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主會決字第106316508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註銷經費賸餘-待納庫(押金、材料)及應收歲入(保留)款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註銷應收款項、存貨及存出保證金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