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0-3007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中高職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11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北市教特字第101438640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免試入學安置高中高職試辦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中高職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