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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6-04-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1 年 05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臺北市政府(111)府產業科字第11130164302號令修正發布第3、4、12、15、19點條文;增訂第23點條文;原第23~26點條文遞移為第24~27點條文;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自第 1 條至第 27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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