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5-2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12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障字第101409703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接受各界參訪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接受各界參訪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