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1-2007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廉政會報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2 年 08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2)北市地政字第10231528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廉政會報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