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9-3007
臺北市地政講堂場地收費基準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3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地開字第10130773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1年3月30日生效